正文

榆中县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20 16:33:06 来源: 榆中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榆中县旅游局是管理全县旅游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旅游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榆中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促销活动;负责收集研究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向旅游企业发布市场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工作。

  3. 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协调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发展;对县内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行业管理和督查;负责全县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4. 负责指导全县旅游行业投资计划的编制申报,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5. 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审核申报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依照国家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负责全县旅游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申报、审批和复核工作;负责辖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年度审核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旅游新建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旅游交通和旅游景区(点)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旅游安全、旅游娱乐、旅游审计等工作。

  7. 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游客的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8. 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9. 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旅游部门关于旅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等级制度;负责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榆中县旅游局未设二级单位。本级内设有办公室、规划发展、宣传促销、行业监管等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榆中县旅游局事业编制7人,实际7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预算102.09万元,比上年100.13万元增加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102.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支出102.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支出0万元),比上年102.09万元增加1.9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52.0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1%,比50.13上年万元增加1.96万元,增长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比上年5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主要项目是旅游宣传推介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由于县上已实施公车改革,我局公务用车已移交。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附件: 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榆中县旅游局

                                   2017年1月17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