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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关于做好榆中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5 16:31:36 来源: 榆中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阅读次数:

榆农机管字[2017]32号

榆中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关于做好榆中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17〕128号)、〈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缩范围

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持续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一、补贴范围及方式

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万元。农机补贴范围、种类、额度按照《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执行,补贴工作采用“先购后补”版辅助管理系统办理,由县农机站完成购机者申请信息录入工作。

二、补贴重点及比例

(一)补贴重点

根据我县农机化发展特点,主要加大对粮棉油及饲草料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药材挖掘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以及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力争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二)补贴比例

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的前提下,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不高于同档产品近年(或上年)平均价格的30%测算。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今年我省采取“限额+比例”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即对同类同档机具在省域内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限定比例按销售价格的30%控制。

三、工作要求及办理时限

今年补贴采用“先购后补去经销商”版辅助管理系统,实现经销商与补贴具体操作完全脱钩,由农机管理部门完成购机者所有信息资料的录入上传工作。                     

(一)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对购机者身份及购置的机具进行核实,对人员进行培训;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二)农机经销商、生产企业要做好农机补贴产品销售前对购机农民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指导,确保农民购机后能够安全、规范使用,防止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人身和财产损失;发票上要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全称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要及时在网上上传出厂编号,确保销售。

(三)购机者在办理补贴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一折通、购机发票、购置机具铭牌编号。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用户需办理驾驶证和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拖拉机发票、整车和发动机合格证、发动机和车架拓印号、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彩照6张、一折通)。

(四)办理时限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7月10日开始,9月底结束。由于补贴系统操作繁琐等原因,预计每天办理10-20台左右。

榆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   

联系人 : 彭亚莉   张培祯;联系电话:5221609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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