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7年榆中县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09 11:31:02 来源: 榆中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近日,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2017年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并交由有关单位办理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共178件,其中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2件、政协委员提案86件。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今年2月15日全县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加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7月21日,已办结87件,占总办理任务数的48.8%,其中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7件,占总数的51%,政协委员提案41件,占总数的47.7%。剩余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还在有条不紊地办理中,能够如期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二、办理工作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办理责任。按照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23号),各承办单位及时制定了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抓审核把关、综合协调,分管领导负责办理工作的组织部署、检查督促,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跟踪办”的办理工作责任机制。

(二)强化协调调度,提高办理效率。为确保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协调、调度力度。一是对承办单位提出的调整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据统计,共收到各类要求调整承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单位的意见建议38条。经过慎重研究,并与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沟通协调,采纳了32条调整意见,涉及24个承办单位(其中,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条,政协委员提案31条)。二是对已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审核。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承办单位报送来的建议提案答复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格式的,马上通知承办单位予以纠正,确保规范答复。三是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县政府督查室经常电话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提醒其注意办理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及时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

(三)强化调查研究,保证办理实效。为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大部分承办单位能够深入基层,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如,县审计局在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关于要求审计我县家畜疫苗经费的建议(第82号)》时,及时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当面了解建议的缘由,并赴榆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办理工作奠定基础。再如,三电水管处在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关于三电工程延伸解决金崖辖区内农业灌溉用水的议案》、《关于三电十三支渠、十五支渠提灌工程向小康营窑坡等8个村延伸的建议》和《关于延伸三电灌区及三电灌区维修的建议》时,三电水管处都深入现场调查,实地掌握情况。同时,农工办、人社局、交通局、农林局、教育局、文体局、住建局等承办单位在办理意见建议和提案时,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多次到现场查看、调查走访、分析论证,最后拿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落实措施和意见,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好评。

(四)强化面商工作,确保办理质量。接到交办任务后,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及时走访代表,摸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对不能解决的建议和意见与代表和委员共同讨论商议,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如县水务局在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关于在龙泉乡李家岔等村发展小水利机井建设的建议》时,由于不符合我县地下水保护政策,在与代表沟通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后,取得了代表的认可。再如县住建局在办理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关于来紫堡申请在各村预留二热供热出口的建议》和《关于利用二热热源建设金崖小城镇集中供热工程的意见》时,由于二热输送管线为高温高压纯输送管线,不能设置任何分支接口,县住建局与代表进行了面商,并提供了合理的供热建议。通过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办理方法,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使承办单位同代表委员之间达到了相互沟通思想、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2017年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够认真、个别承办单位复文格式不够规范、部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配合不够、对答复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所提出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县政府的安排,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办理质量差,代表、委员不满意,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办理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建议各承办单位把落实任务、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核心,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和方法,减少中间环节,让代表和委员直接参与办理工作,面对面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三是进一步建全“回头看”机制。建议各承办单位贯彻落实“回头看”制度,把列入计划需要逐步解决以及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和提案,作为跟踪办理的重点对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务必抓好落实。 

四是做好今年办理总结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截止8月底,所有的建议提案必须办理完毕。办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督查室将认真进行梳理总结,撰写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